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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构成误导性陈述,并予以行政处罚。苏某某作为投资者,以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为由诉至杭州中院。案件审理中,法院在认定“三日一价”时将虚假陈述的实施日定为2023年11月27日13时至15时,突破传统以“自然交易日”为单位认定实施日的惯例,采用小时级时间单位匹配误导性陈述与股价异动的因果关系,为责任认定和损失计算提供了精细化的裁判规则。法院认为,投资者互动平台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之一,上市
下降7.4%;归母净利润1.23亿元,同比增长121%;扣非后归母净利润0.15亿元,同比减少73.25%;基本每股收益0.57元。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.85元(含税)。 蠡湖股份的主营业务为涡轮增压器关键零部件的研发、生产与销售。报告期内,公司传统燃油车压气机壳及其装配件实现营业收入6.97亿元,同比增加2.52%;传统燃油车涡轮壳及其装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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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0:46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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